海关怎么检查签证?
根据我国《海关法》规定,必须经过海关检查才能放行进出中国国境的物品应当向海关申报,海关对应当申报的物品有权检查,并可采取必要的方式、方法和步骤。海关在检查进出境物品时,物品所有人应当到场,并按照海关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方便;物品所有人不能到场的,海关可以径行检查。
海关在检查时,可以对可能藏有走私物品的场所和走私嫌疑分子人身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通知检查单位或者被检查人的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协助检查。对进出境的邮袋和邮包,经海关通知检查时,邮政部门应当派员到场;邮政工作人员和邮政用户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邮袋和邮包的交付检查手续,并由邮政工作人员对邮袋、邮包加(拆)封和加盖 postage已验戳记。
海关检查物品时,可以利用监测和检查设备、仪器,也可以采取开拆物品的方式进行。对查获的走私物品和违法物品,由海关按照海关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海关检查物品时,应当有物品所有人或者他的代理人到场;对于走私嫌疑分子的检查,应当有见证人在场。对不属于违禁物品但根据规定应当予以没收的物品,海关可以径行变价处理。海关加施在货物、物品、运输工具、集运容器上的封志,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者损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