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多元文化的原因?
160多年前,当时加拿大还没有脱离英国的殖民统治,但已经有了“多元文化”的理念,这主要得益于1834年英国颁布的《印度刑法典》(The Indian Penal Code)。 印度是英国的殖民地,而加拿大有不少英国移民。1834年的《印度刑法典》是西方第一部成文法,其中规定:任何宗教团体都可以自行制定其组织规则;政府不得干涉各种宗教团体的内部事务或裁判它们的争端;宗教信仰和宗教仪式不受法律保护,但受道德和社会风俗的约束等等。
这部法典为加拿大以后建立多元文化的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加拿大的移民历史上,1834年至1976年间总共引进了250万移民(不算难民和以工换居者),这些移民来自全球各地、具有不同的文化,他们构成了今天加拿大丰富多彩文明的基础。
在20世纪60年代之前,加拿大以引进欧洲白人移民为主。从1967年起,加拿大开始实行“多样化”移民政策,每年引入大量亚洲和非洲移民。如今,加拿大各民族的人口构成中,白人的比例持续下降,亚裔、拉美裔等族群不断上升。 目前,加拿大人口最多的三个种族依次是英裔、法兰西裔和亚裔。 英裔主要以新斯科舍省、爱德华王子岛和曼尼托巴省的英国人后代为主。
法兰西后裔主要分布在魁北克省。 亚裔主要在温哥华和多伦多生活居多,主要民族有华裔、韩裔、日裔和东南亚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