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家族滞在签证?
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申请在日家族滞在者,须向入国管理局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提交申请书和所需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包括:
(一)誓约书。申请人须在日本国内公证人处办理誓约书公证。誓约内容包括有固定居所,有足够经济实力保证在日本期间的生活费用,以及在日滞在期间接受入境管理监督等内容。在日公证处出具的誓约书为日文,持日本身份证者可以直接在在日公证处办理,没有日本身份证者则需要前往入国管理局申请出具申告项,再前往在日公证处办理。
(二)填写申请书。申请人在进入入国管理局提交申请文件之前须向受理窗口索取用汉字、日文填写的申请表,在受理申请窗口提交申请。
(三)亲属关系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必须在中国国内办理并通过中国外交部和日本驻华使(领)馆认证。该类亲属关系公证的公证书种类为:亲属关系公证和未婚公证。
(四)申请人和邀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护照原件以及复印件。
(五)提供邀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证明。工作收入证明是显示申请人有足够在日本生活经费的重要依据,没有稳定收入来源者将被拒绝受理申请。无业人员申请家族滞在者须就经济来源问题做出说明,证明其亲属有能力提供在日本居留期间的足够保障金。
(六)提供邀请人能够提供申请人固定居所的相关证明。可以是房屋所有者的日本身份证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也可以是房主委托邀请人使用的授权证明和居住地的入国管理局出具的申告项、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申请人和邀请人住在同一户籍内,可以提交户籍本证明和固定住处。
(七)提供申请人的照片。
(八)申请费用。申请费用为2万日元。
入国管理局一般在收到申请后2 个工作日做出决定,决定结果由入国管理局通知邀请人,批准申请的入国管理局给被邀请人签发签证认定证书。
持签证认定证书在6个月内前往中国驻日使馆申办入境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