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延期如何办理流程?
申请签证延期须知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不超过一年的,持证人凭雅居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外国人居留管理机构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等证明,在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届满7日前可以到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停留证件。在国务院批准办理停留证件的机关应当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应当说明理由。申请办理停留证件的外国人应当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出境入境卡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1、护照等国际旅行证件。2、满足申请理由的相关证明材料。3、符合国务院主管部门要求的健康证明。
外国人申请办理签证和停留证件的延期,应当提交本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申请材料和据说明的原签证。符合规定条件的停留资格延长的,应当作出决定,不予延期的,应当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