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医疗签证怎么延长?
泰国医疗签证延期需要到入境处出入境部门申请办理。泰国医疗签证是指外国人以其医疗保健目的需要经常进入泰国或希望在泰国作逗留的外国人,如医生、护士、护士助手和医疗专业人员及其家属等申请赴泰国从事医疗卫生方面的访问,可按照有关协议,按相关医疗签证办理。
入境处签发的医疗签证:由泰国医疗机构发起,泰方医疗机构向泰国使馆、总领事馆或外交部提交申请,医疗签证的办理需要提供医疗原因及相关的证明文件,泰方医疗机构向使馆提出邀请函等申请签证材料,泰国使馆或总领事馆再按签证规定审批。申请人持医疗签证入境后,可按规定在泰停留6个月并多次出入。
入境处不签发医疗签证只签发医疗许可的情况:申请人系泰方邀请机构或个人发起,按照《泰国外交部及外交部驻外使(领)馆签证法规》规定,由泰方邀请的医疗机构或医生提出邀请邀请,并提供医疗邀请函及申请人相关的医疗病历和证明文件、申请人健康证明等材料,通过泰国外交部驻国内部门提交给入境管理处审核办理。
医疗签证的申请对象须是:
1、经卫生部长授权、泰国医院雇佣的外科医院、体检中心、医院或医疗研究院的外国医师和技术员、技术员助理;
2、拥有医师资格证书或医疗相关专业的国际公认文凭的医生;
3、持有国际认可的护理专业文凭的护士;
4、拥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医疗领域专家;
5、外国卫生专业人员及其配偶和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