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曾用名原因?
申请人姓名发生变化申请签证时,护照号码是不变的。申请人的护照号码是不变的,变化的是名字。所以,护照上的曾用名栏填入过去用的姓名。
申请人姓名发生变化要办理更名手续:
需要准备的材料:
1、申请更改姓名的书面报告。
2、《公民申请书更正姓名通知书》(原件)。
3、户口簿、(户口簿内需刷贴18周岁以上变更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原先使用的名字如系字姓且有户籍信息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出生证明》;原先使用艺名且有户籍信息需要提供曾在全国或国际舞台上使用该艺名的有效资料,如演出合同、影集、音带、报刊等等。
5、公安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
更名需要满足的条件:
1、改名必须到派出所申请,且经过所在基层公安机关核实后呈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2、未满18周岁(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出于防止他人恶意伪造的理由、有特殊情况需改名的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
3、因公安机关登记出生最基本信息(户籍)时登记错、重号、错号等失误需要更名的;
4、名字含有不符合字音、字义的汉字;取名太俗或是过于夸张,不符合文化氛围;“字”、“号”、“字”等以及外国人名字中的中文译名和“绰号”、“小名”等有明确代号性质的名称,不予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