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b签证可以转l1a吗?
L1B签证是美国移民局制定的一种非移民工作签证,主要是为了让跨国公司内部的外国员工到美国分公司或子公司内任职而设立的。 只要申请人在国外拥有永久居住权(即绿卡)或者具备申请绿卡的条件,并且从事的是管理或专业技能型的工作就可以申请该签证。 L1B签证的有效期为3年,每次可停留6个月,3年后可续办。申请人通过合法渠道进入美国后,可在美国居留期间找工作或寻求合适的机会再就业。
L1B签证的申请条件有哪些呢? 主申请人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有本科以上的学历;
2.过去两年在美国以外地区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3.英语水平良好,能自如与同事进行英文沟通;
4.必须由目前工作的公司提出申请,并有该公司出具的聘用函。 附属申请人(即主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条件:
1.申请人须持有有效的美国签证(除H、L、F类外)或有效入境信;
2.申请人须有符合资格的签证代理机构帮助申请移民签证,并支付相关费用;
3.申请人须提供证明家庭财产状况的文件,如房产、车辆等所有权的证明;
4.申请人须提供在职证明的文件,包括工资单、完税证明、社会保险证明以及供职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