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能办中国护照吗?
不能,中国护照必须在内地办理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香港特别行政区领事馆并未设立办理普通护照的机构,因此无法在港办理;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办法》第八条“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不超过90日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延期,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30日”和第十一条“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超过90日的,可向外国人入境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外交机关申请延长,但申请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天”的规定,外国人在华的停留期限最多为120天。需要提醒的是,上述规定适用于在中国有居留权的外国人,而对于无居留权的外国人则没有以上规定的权限。 对于无居留权,但是持有有效的中国签证或旅行证件的外国人,如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出境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再入中国内地: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准其出境或者不发给护照、签证:
①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②被治安拘留或者劳动教养的;
③以非法手段获得出境资格的;
④因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被处以警告或者拘留等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
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对于拟前往国家(地区)确实存在严重的政治动荡以及战乱局势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公安部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不予发护照或者拒绝护照签证。 但并非所有情况都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解决。例如,对外国人的移民申请不予受理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的,该外国人可以在不离开所属国的情况下申请向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驻外使馆领馆直接提交移民请求;又如,对申请签证或者提出换发、补发签证申请的外国人,有权机关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审批或者是否核发或者换发、补发签证的决定并负责送达申请人。 所以,一般情况下,外国人不可以通过香港办理中国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