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签证怎么办?
香港和澳门的通行证是可以一起办理的,不过需要分别签注 港澳通行证件办理指南 办理材料 一、申请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有效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驻穗部队现役军人; 4.在本市全日制学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中学生和中专生。 二、提交证明 (一)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受理地点: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 (二)暂住证、居住证及复印件,(受理地点: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三)在读学生交验学生证及复印件,由学校提供学籍证明,并在备注页上注明该学生的常住户口所在地; 中专学生交验学校证明,说明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由公安分厅出入境管理处统一制作,并加盖学校的公章。
(四)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及部队意见; (五)监护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如申请人未满16周岁,应由监护人陪同申请。
温馨提示: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可由其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代为申办赴港澳地区旅游签注手续,但不得单独委托他人代办。
(六)其他证明材料: 1.配偶是港澳居民的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亲属是港澳居民的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即提交下列一种或几种证明材料: (1)出生证; (2)结婚证; (3)户口簿; (4)公证书(通过公证的出生证明书); 3.配偶是外国籍的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外文翻译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