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短期交流什么签证?

孙逸笙孙逸笙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美国短期交流访问学者(J-1签证)是为了支持促进两国之间的技术、文化发展和教育等领域的交流,使美国人民和其他国家人民之间的技术、文化交流得以加强,为各国学者和专家提供一个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的平台和讲台。

J-1签证适用于下列人士,如来美国进行下列工作的,申请非移民类J-1签证:

(一)国际文化交流或教育项目的参与者或项目主持人。如由国务院国际学术交流项目(IIE)管理之“英美中心计划”(theFulbrightProgram)的教授和学生及IIE所管理之“教授和专业学人计划”(theCouncilforInternationalExchangeofScholars)的访问学者、教授和专业学人等;

(二)国际教育和文化计划的教授和平队(PeaceCorps)的志愿者和领队;

(三)国务院指定院校的大学校际交换生;

(四)按两国政府协定或国际协议规定的访问或培训项目指定的教授和学生,其目的主要为了在有关教育和文化团体、大学、企业和政府部门促进和实现互相了解;

(五)研究、观察或咨询、教学、实际学习或培训的学术性目的的访问学者;

(六)研究、观察或咨询、示范或其他实际操作或培训的专业的访问学者。如在政府机构和私营企业、在艺术、娱乐、体育、新闻、广播、电视、电影等机构从事工作。

在使用J-1签证时,应遵守下列注意事项:

J-1签证持有人必须在去美国之前获得美国“文化与学术交流计划”中某一计划(“交流计划”)有关学校或项目管理机构的保证或赞助;

持有J-1签证者在美停留的时间不得超过计划规定期限;

持有J-1签证者在美国居留期间,不可以改变非移民身份。如果想改为其它非移民身份必须在美提出申请,移民局批准后方可。例如持有J-1签证者想以学生F签证在美国学习,应在美申请换F-1学生签证;

持有J-1签证者家属随行来美,可申请“J-2”非移民签证,申请批准后,可在美工作;

非移民J-1签证一般在有效期到期前3个月可以提出延期申请,申请应经过美方有关“交流计划”管理机构的同意,然后向移民局提出申请。

交流学者J签证者如果家属随行来美,需在IAP-66随行成员栏内予以注明。其家属同样持J签证,但在J字后面加"2"字。随行家属包括学者的配偶与21岁以下未婚子女。子女年满18岁以后,如果不是就学中学,J-2签证不得延期。交流学者的家属若无法与学者同时来美,可携带DS-2019表和IAP-66表(若有的话)单独申请签证,只需提供该学者已获签证的证明以及DS-2019表的副文本。家属的J-2签证可以在学者签证到期之后延期,延期手续与学者一样,必须有校方的申请,而且也必须证明有足够资金支持其逗留生活。

J-2家属可以在美国工作,但必须取得就业许可证。申请程序是本人到所在地移民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填好后同2张护照照片和30元支票一起寄回同一地址。收到后,移民局通知约见。只要提供了所要求的文件并证明工作不会影响学者的学习计划,通常就业许可证都可获准。

J类签证者在美居住满2年后可以申请在美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即"绿卡")。但在提出绿卡申请的同时必须提出"免除Hague条"的申请。有关申请免除条文的手续由美移民局在华盛顿总部处理。申请能否获准将视申请者过去两年在美活动情况而定。如能获准免除文,申请者的绿卡申请即被视为合格可以获准。

在美国居住的J类签证者,申请返国签证不受限制。但居住在有关特殊国家(被确定为向美国输出高技术人才和专业人才的国家,包括中国大陆在内)的J类签证持有者,离开美国返这些国家前,必须在美居住满2年。2年期限在J类签证使用时便开始计算。有关返国签证限制,在J类签证上将有注记。如签证上无注记,应向移民局查询。

J类签证持有者的随行家属成员在美居留也不受Hague条文的限制。即便其J类签证持有者配偶不能离开美国而受限制,其家属成员仍可申请到返国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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