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签证单还有哪些?
结算报告、结算单、预算书、确认单、对帐单等均可作为结算、支付工程款的凭证,所以当事人双方应尽量完善工程款结算支付凭证手续。需要提醒的是,由于工程款支付凭证在案件审理中作用举足轻重,因此双方都应妥善保管。承包方保存好已付款的付方凭证,发包方保存好已付工程款的收方凭证。
为了防止日后产生纠纷,发包方、承包方需要注意以下问题:一、结算报告需双方签字认可;二、已付款情况,双方应定期对帐;三、支付工程款应明确标注工程名称及部分,防止工程款混淆;四、支付工程款应尽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在审判实务中,大量的工程款纠纷案件中均存在多份结算报告,双方对已付工程款数额存在争议或双方在庭审中对已付工程款中某笔工程款性质无法达成合意,因此为避免诉累,及时、有效地解决工程款结算问题,发包方、承包方应尽可能完善工程款结算、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