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签证在哪里申请?
比利时是申根协定成员国,所以比利时领事机构在颁发逗留期不超过90天的普通访问签证时适用申根规则。申请人应向其主要旅行目的国的领事机构申办申根签证。
如申请人在几个申根国家停留的时间相同,则应向其第一入境国的领事机构申办签证。 比利时王国驻华使馆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受理某项申请。
如果申请人在中国逗留时间少于6个月,其申请将不予受理。除特殊情况外,只有在申请人居住地的签证处才能受理申请。
如果北京领区的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前往北京使馆申请,可直接写信阐明理由,并附上能证实申请理由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病假证明,医院诊断书等),寄至使馆领事处。领事处将就个案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就地申请签证。
批准申请人就地申请签证,申请人将收到领事处的通知及申请人须知。如未得到领事处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应前往北京使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