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在哪办欧洲签证?
签证是主权国家或地区在本国公民和外国人的出入境管理过程中,根据本国有关法律或条约,为便于确认该人进入本国境内或过境、停留、居住而颁发的一种许可,以注明持证人抵达某国的停留期等相关信息。欧洲一些申根国家和非申根国家均对公民出国旅行有所限制。
办理欧洲签证的材料:
1,沈阳户口,或在沈阳有6个月以上的暂住证。
2,身份证、户口本(需复印)。
3,两张白底,33*48毫米彩色照片。
4,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正式批假信(需用公司信纸)。
5,所在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欧洲签证的注意事项:
1,到有关国家的使、领馆办理签证,应当按照有关国家使、领馆的要求提供申请事由相关材料,如前往国已订妥的宾馆饭店、旅游观光旅行社出具的接待函件或确认书,亲属关系和经济担保人的相关材料,符合前往国要求的经济担保证明,表明有足够支付能力的经济担保证明或经济自保证明等材料,旅行计划及往返或继续旅行交通、食宿费用安排情况说明,前往国外留学、进修、实习的中国公民,应当出示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主管部门的批准书或者中国驻该国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允许在该国长期居留的有关证明。
2,被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宣布为登记备案人员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有关国家,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意见。
欧洲各国签证中心一般会根据本国外交部的要求来决定是否接受申请者的材料。一旦你的申请材料被退回,申请费将不被退还。欧洲各国签证中心受理申请,不表明申请会被获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