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的尺寸要求吗?
普通护照为国际通用旅行证件。各国为了控制外来人口以及保证本国的社会治安秩序,对来往本国的外国人,都有一定的管理措施,其中之一便是要求来本国的外国人事先申办签证。签证是一种允许外国人在本国境内一定时间内旅行或者停留的许可。通常以在本国发给外国人的一种签注在外国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上的为有效。也有个别国家规定以另外办理单独证件的方式为有效的。
随着国际间经济文化的迅速发展和日益频繁的人员交往,申办签证的人员日趋增多。为了使普通护照及签证的制发统一、通用、规范,便于管理,保证签证的有效性及防伪能力,国际民航组织在1980年修订的关于国际旅行证件的9303号文件中,对包括普通护照在内的国际旅行证件和签证的式样、规格、填写项目都作了具体规定。在该文件附表三填写、签发和颁发签证的程序部分明确规定:签证应以签注在护照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上为有效。1987年、1990年国际民航组织又对9303号文件进行了修改,确定签证的尺寸为32x45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