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美国签证有什么要求?
美国移民局和各驻外领事馆有权拒签申请,即使申请人满足所有资格要求也概莫能外。在审理申请的过程中,官员会考虑申请人的整个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必须递交到有处理权的使领馆且所有问题都必须如实地回答
申请表格中的空白部分必须用英文或当地语言填写。所有项目都必须填写完整。申请人必须亲自签署申请表格。如果因身体条件所限,可由他人代签,但需注明实际签字者姓名,并由申请人亲自签字、按手印或以其他方式签名
所有非英语、法语或西班牙语文件均必须由经认证的翻译机构提供翻译件。所有官方文件,即使是法语或者西班牙文的文件也必须在递交时附有经认证的英文翻译件。
需随附申请费。申请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还。任何汇款手续费必须由申请人承担。在加拿大递交申请的申请人必须使用国内汇票或邮政划款缴纳申请费。若申请被拒签,所缴纳的费用将用于处理申请所产生的支出。
必须附有符合要求的两张照片,即在浅色背景前拍摄的、拍摄于最近6个月内的2英寸x2英寸(大约51毫米x51毫米)的彩色正面照片。申请人在照片中必须直视前方,面庞正对相机中心。拍照时必须表情自然,目光平静,嘴唇自然闭合,露出两侧耳垂和整个额头。照片必须集中于头部和肩部,头部应占据照片50-75%的空间。眼镜如果反射光线或造成镜片反光,就不能拍照时佩戴。如绝对需要戴眼镜,眼镜不能反射光线且镜片不能有反光。所有照片都应为白色背景,并且在最近6个月内拍摄。
除其它适用规定外,申请人的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担保亲属必须符合INA203(a)(2)(B)或INA 204(a)(1)(B)的规定。
递交申请时,除非申请签证的是美国公民的父母,申请人必须在所在国或合法居留国有意愿且有能力居住国外。如果申请人是前往美国探亲,申请人在申请签证时必须持有返程机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