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哪些地方可以办理?
签证是由拟入境国家的驻外领馆签发的一种许可证明。要申请签证,必须向相应使馆提出申请。如,申请美国签证,应向美国驻华使馆递交申请材料。
一般情况下,一个国家在其他国的首都设使馆,在其他城市设领馆(也有可能在非首都城市设使馆)。使馆行使全面外交职能,领馆则是使馆职能的延伸,相当于使馆的派出机构,职能通常有地域限制。
比如,美国在中国设有“一使两领”,即驻北京使馆、上海领馆、香港领馆。原则上,这三个机构都可以受理中国境内赴美签证申请,但按照双方政府协商,只允许驻京使馆和上海领馆实际办理签证,香港领馆则只办理美国公民登记、咨询等事项,不办理签证。
申请人应按照本国本地区划分的领区范围,到相应的大使馆/领事馆(简称使馆)申办签证。例如,德国在华设有“一使九领”,根据中德双方政府商定,申请人必须向德国驻华使馆或其所在地区德国使馆申请签证,不能向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德国使馆申请。如果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不在其户籍所在地,可向经常居住地国家及其地区相应使馆申请签证(通常要用经常居住地的暂住证证明)。
一国派驻某一国外的使馆与国内的内务毫无关系。如,法国人在意大利申请申根签证,意大利法使馆管不了意大利内务,无能力对申请者是否居住意大利以及在意大利合法居住多长时间作出准确评判,因此,申请意大利的法国签证者必须提供法国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能证明申请人已在法国合法居留达到规定时间的正式文件,以证明申请人确有意大利之行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