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签证结婚后转什么?
在近期内,有一个群体很让人哀伤,就是大批300签证的持有者,他们原本为了在境外买房、投资等地缘经济而选择这一签证,可是婚姻却突然为他们打碎了这美好的“梦想”。
300签证,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名字。对于长期生活在国内的我们而言,确实比较陌生,但对于那些长期在境外的华人而言,这可不就是一个耳熟能详的“老朋友”吗?他就是我们大家所常见的探亲签。
可是原本以为出国探望父母等亲人为自己养老送终,却不曾想自己会碰到如此尴尬的境况:中国人不允许在境外买房,而持有300签证的境内居民就无可以在境外投资以及买房。那似乎只能希望移民局高抬贵手,放自己一马,但是近日,新南威尔士州议会又通过了中国旅行警告的提案,如果这个提案得以通过实施,那么300签证申请人,无论是未婚或已婚都必须出示足够证据证明其出国进行短期探亲是出于“真凭实据”的原因。
这也就是说,如果这个签证持有人是已婚人士,那么其必须举出证据证明自己出国确实是为了“真凭实据”的原因,否则一律以违规处理。
大家知道,300签证最早是一个短期探亲签证,在1996年,澳大利亚投资管理局AIM批准中国工商银行在澳大利亚发起成立第一家合资房地产开发公司时,相关的政府批准文件中提到,中国政府将向澳大利亚移民总局推荐第一批允许出境的300个中国人。
可是如今,婚姻成为他们出境的一大障碍,这实在是令人费解。毕竟,如果是因为投资买房等原因,完全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移民局申请并获得批准,为什么结婚就成了“违法”了呢?
对此,有人说,“结婚可以转500私人居留签证,无须商业或投资条件,亦不需要出境”。没错,结婚之后的确是可以转为500私人签证,但是,500私人签证的最长有效期只有两年,期间必须住满1年,并且不能工作,在转永居时还得满足其他的条件。可见,500签证转永居的路比起300签证要艰难许多倍。
而且,根据移民局规定,300类签证转500类签证的前提是:申请人第一次进入澳大利亚须持300类签证;如果申请人当时进入澳大利亚时持其他类签证,则必须先申请转换成300类签证后才能申请500类签证。而且,500类签证的申请人还需满足一些其他的条件,例如,在申请500类签证时递交的一个经认证的健康证明(一般由医生出具),还必须有境外保险。
那么,问题又来了,如果是已婚人士,他们的500类签证一旦获批,其配偶如何办签证?难道让配偶要么办旅游签临时入境,要么让配偶永居担保自己?当然,这个或许可以说服移民局特例批准,但是其中的程序以及所需的各种材料让人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
如果说是投资移民500类签证,倒是有可能解决配偶的签证问题。可问题在于500类签证的批准比例并不高,而且,获批之后移民局还会要求申请人面试,万一申请人面试时答得不好,同样还是会遭驳回。而且,这种500类投资移民签证对投资金额以及投资方式也有一定的要求,不是随便投资一点就可以的。
可见,无论是300签证结婚转500签证,还是500签证婚姻担保配偶,都是道高深的程序难关!
或许有人会好奇:为什么单身人士就可以享受这种300转500的便利条件呢?这里,还真的存在着一种心理上的歧视。众所周知,单身人士思想成熟,经济上有独立性,生活上能够自食其力,其出游一般不会给亲属添加太多的“麻烦”,所以在审批上并不会严格。可一结婚就有可能要承担起配偶及子女的生活费用,所以这就造成了移民局在审批时会觉得这样会造成不必要的“开销”以及对公帑的浪费,所以,要想300转500,必须是单身赴任。
真是一方婚配,咫尺天涯!看来,海外购房的申请人或许可以考虑改为个人旅游签入境,然后,让配偶再办移民签证的方式较为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