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共益费什么意思?
2016年2月,日本修改了《农业改良法》。根据新的《农业改良法》,日本全国农民从4月1日起必须支付“共益费”,金额为每个农户2000日元(125元人民币)。
什么是“共益费”?
“共益费”又称公益费,指用于农业、农村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事宜而征收的费用。其主要用途包括:改善国内农协等基层事业;开展各种农业生产性融合活动;农村教育、青年培训、妇女活动;扶贫济困;环境绿化等。
为什么要征收“共益费”?
由于近年来农业减产,农村萧条,农民收入下滑,以及农村养老、教育等问题突出,急需改善我国农业、农村的现状。而改善这些现状,就需要更多资金投入和农村振兴事业。此间的连接点,就是“共益费”。
“共益费”有助于解决三大问题。
一、农村养老问题。目前我国正在逐步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其重要的资金渠道之一就是“共益费”。共益费将主要用于农村老年人在衣食住医等方面的福利事业。二、农村医疗问题。“共益费”将用于农民医疗补助事业,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三、农村教育问题。“共益费”将用于开展农村儿童教育补贴和农业劳动者教育奖励等活动,提高农村儿童的教育水平,并激励农业劳动者继续深造,提高业务水平。
支付“共益费”是农民应尽的义务
日本“共益费”的征收方法是采取“申报原则”,即农户有义务在每一纳税年度自行申报缴纳“共益费”,其额度为该农户拥有土地(宅基地除外)数量的20%,免征额为45000日元。如果农户没有申报或申报数额不符,有关部门会采取实地核实并据实征收。据日本的统计数据,“共益费”的申报率近十年一直维持在95%左右。
支付“共益费”是一种义务,更是农民权利的体现。一是支付“共益费”能优化农业投资环境。我国农业生产投资的环境尚未达到理想程度,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我们没有做到“耕者有其田”,农业利润分配不公,“农不爱种、地不爱包”等现象突出,因而农业投资风险大,农业利润低,以至于农民不种粮,农民不种地,农业劳动力大量短缺并趋于老龄化。而缴纳“共益费”,在一定程度上能解决这些问题。二是支付“共益费”能有效改善农民待遇。我国农村普遍存在“三差”(收入差、就业差、社保差)现象,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差距较大,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突出。据统计,自2016年至2019年,农村人均纯收入仅为城市人均纯收入的68.7%。如果农民不缴纳“共益费”,其收入还会进一步降低,农民待遇会进一步改善。
“共益费”的征收时间为每年的4月1日,需以税金名义申报并缴纳。对于无地少地农民来说,无需缴纳“共益费”。因土地被征收而失去土地,即无法以土地收益为收入来源者也无须缴纳“共益费”。“共益费”的减免条件包括:因意外事故而遭受重大损害者;因家庭总收入骤减而生活困难者;寡妇生育子女增加的“共益费”支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