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后如何发现假结婚移民?
2018年1月1日,中国正式取消了此前实施的“小国安”政策,也就是说,“假结婚”移民的办法从此在内地不复存在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假结婚”就不可能,只是对象从内地人、香港人、澳门人变为仅适用于澳门人。
需要指出的是,从我国法律的角度来说,“假结婚”实质上属于民间婚姻,即双方并未办理过结婚手续,而只是基于某个目的而“在一起生活”。但是,若因此而产生了双方的工资、收益归属问题而又通过民间法律形态解决了,是不是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呢?这要视“假结婚”的目的是什么而定。
若是为了符合某种居住条件,例如,为了取得某城市的购房或落户资格,或者是为了满足“一人买房、全家养老”的需求,又或者是为了满足孩子入读学校的条件等,这类假结婚虽属于违法行为,但一般属经济犯罪范畴,除非是涉及重婚,否则一般不会受到处罚。但若是为了逃避××(例如债务)的责任而假结婚,又或者是为了转移财产而假结婚,便有可能构成侵占或非法侵占公共(或他人)财产,而这有可能构成犯罪。
而对于以移民为目的的假结婚,情况就比较复杂了。
一、对方已变心,婚姻告终结:怎么办?
双方原本只为了达到某项目的而结婚,一旦该目的达到,生活便没了共同的话题和追求,感情也随之荡然无存。如果一方已经变心,那么两人关系必然破裂,此时,离婚就成了必然的选择。不过,此时离婚会麻烦一点,因为你们并非属于自然离婚,而是有名无实的假结婚,不可能通过双方协商或者诉讼解决。在此情况下,为免节外生枝,建议双方及时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并处理好财产分割和生活难题的处理。
二、尚未达到离婚条件:怎么办?
虽然婚姻的目的已经达到,甚至已经分居,但两人尚未达到离婚条件,即一方提出离婚,而双方仍有共同语言,仍有和好的可能。
对于此种情形,如果双方有协商的基础和条件,那么,最好还是争取意见统一。虽然事实婚姻难消除,但可以改变思想状态。要明白,感情是可以改变的,昨天还没离婚,不代表今天还不能离婚。但若双方没有谈妥的条件和气氛,最好还是忍住离婚冲动,因为在此情形下,你提出离婚,有可能被判不准离婚。
文章婚后发现妻子怀孕 离婚时孩子该归谁?
内容: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时,女方却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这种情况下,孩子应该归谁?昨天,南京江宁法院魏村法庭就一起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纠纷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原告张女士与被告徐先生结婚近10年,婚后感情不和,双方于2013年达成离婚协议,但未办理离婚登记。2015年下半年,原、被告为让婚姻生活结束,开始筹办离婚事宜。2016年大年初八,双方正式办理离婚手续,并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2016年9月,原告发现自己怀孕。被告认为,如果抚养孩子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并且给孩子带来的心理伤害也很大。原告则认为,孩子是意外收获,虽然自己离婚后生育可能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但自己一定会将孩子抚养长大。
法庭上,双方争执不下,孩子抚养权归属成僵局。经法院调解,双方各让一步,孩子先由被告抚养,但原告在定期探视权行使的同时,在不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下,可以协商变更抚养权。
法官说法:夫妻离婚时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不能冲动
魏村法庭副庭长赵娟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婚姻调解无效时,解除婚姻关系成为最终的选择。而在解除婚姻时,往往涉及到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子女已经成年,法律上没有异议。一旦子女未成年,离婚双方对于抚养权往往存在争议。
“子女抚养权既是一项权利,也是一种义务。争取抚养权时,应在有利于孩子成长方面多考虑。不仅要考虑自己抚养能力,还需要综合衡量双方抚养的儿子的条件。离婚时孩子归谁的法定条件是:对于未成年的子女,离婚后,由财产以及经济状况较好的一方抚养,另一人支付抚养费。如果子女年满18周岁,则由子女随行自愿与哪一方生活。法律不干涉。”赵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