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回国如何解租房?
这个问题的核心是,你要在什么时候退房?以及你是否能承担因逾期退租带来的损失? 如果你能在2.19之前完成退房手续,那当然是最好的结果,你只须承担2个月房租的违约金。但如果你不能在2.19之前腾出房间,而日企又要求你在3月中旬前清空宿舍,那么问题就变得复杂了。因为按照合同规定,超过一个月未搬出住所,则视为违约,需支付六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当然,你可以选择继续住在那里,并按时缴纳房租(当然,你可能需要额外支付水电费、网费等其他费用);你也可以提前打点行装,争取在截止日期前顺利搬离,只不过可能要承担部分物品丢失或者被损坏的风险——毕竟长时间不住人,房子也容易“出毛病”;你还可以寻求中介或房东的帮助,看看是否存在可以减轻责任的可能性…… 但无论采取哪种方式,你都面临着一定的风险和损失,只是大小不同而已。
我这里说的是“可能”承担的损失,并不意味着你一定要承担责任,尤其是第三方的过错导致不能按时交房时,你的责任更无从谈起。比如在你与房东的租赁关系成立过程中,中介起着重要的联系作用。如果由于中介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那么中介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是由中介方先行垫付相应款项,然后再向违约方追偿。如果与房东就租金支付问题产生纠纷,你应该首先找中介协调。 如果中介也不能解决问题的话,建议你收集保存好相关证据,必要时可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