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永居会失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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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日本没有永久居留证(永驻),只有绿卡(定住) 其次,绿卡也会失效,并且有概率被注销。 日本的在留资格分为15种、其中就有“经营管理”和“技能实习”这两种签证是可以转永住或归化的,申请永住的条件相对而言比申请归化要宽松很多;另外像从事教育、医疗、文化艺术等社会公益类的签证也是很容易转为永住的。 但是!这些签证都是带有条件限制的,就是在留在日本期间,必须缴满一年的社会保险费和个税。如果不在日本境内连续工作满10年或者不在日本连续居住满20年的话,那么你的“绿卡”就有可能失效。

至于为什么申请永住的条件会设置成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申请,原因也是很明显的,毕竟想要拿到日本永住的话就意味着你在日本已经生活了足够长时间了,并且对日本的社会和经济都产生了相当大的贡献,因此才给你颁发可以称之为“永久有效”的绿卡。 如果有人拿到了永住却不好好对待自己的身份的话,日本当局也是可以将其收回的。

比如说2019年就出现过这样一起案例,一个在中国出生并持有的中国护照,由于他是在日本出生并有日本国籍,所以在国外属于无国籍状态。因为涉嫌偷越国境,被边防检查人员盘问时,竟然还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后来经过调查,这个人除了偷越国境以外还有骗取出国证件、伪造文件等多项罪名,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 这还不算严重的,更厉害的是有些人为了取得日本国籍,不惜造假学历、造假工作经历等等,然后被发现以后不仅撤销了日本国籍还被遣返,简直是一举两得啊...这些人大部分都是来自大陆地区的留学生和华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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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日本在留资格的人必须在所持有的有效在留期限内,在出入国管理法实施令规定的目的地区内继续从事该在留资格允许的活动。在留期限及活动范围的详细情况在"在留卡"上有记载,在留期限在卡上用“有効期限”标识,活动范围在“在留资格附帯条件”中以“就労(居住)”表述。例如:持有资格为“技能实习”的人在留期限为 “3 年”,目的地区为“东京都”(只是一般例子),那么你就必须在 3 年间,在东京都内从事所定的实习事业。

其次,在所持在留资格有效期限到期之后,如果想继续在日本居住,必须在该在留期限到期之前申请变更或者延长在留资格。具体手续可以向当地的入国管理局进行咨询,决定接收的入国管理局会通知你面试的日期,在面试合格后将发放新的“在留卡”。如果在居住期间丢失了“在留卡”,必须立刻向入国管理局申请补发(具体可以看本期链接中日网的其它相关报道)。

再次,不能继续在日本居住的理由有很多,如果在没有取得新的在留资格的情况下超过了所持在留资格的有效期限(在留期限); 或者所持有的在留资格附帯条件中有就労许可,但是在日本从事了在留资格禁止从事的活动,这些都可能是丧失在留资格的理由。如果丧失原有在留资格但不能继续取得其它在留资格的情况下,如果继续在日本居住将有可能被视为非法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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