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受英国管制吗?
加拿大是英联邦成员,现行宪法出自1982年《宪章》。《宪章》明确赋予议会立法权、政府行政权和高级法院司法权。三权分立,互相制衡。但是,由于英国君主制的影响(在加拿大,英王依然是国家元首)和历史传统(加拿大最早建立的是英属殖民地,后来才独立成为主权国家),加拿大政治生活中仍然可以看到很多英国制度的身影。
最明显的莫过于内阁制政府和首相的产生方式。加拿大的政体属于内阁制政府(政府对议会负责)。而内阁制的核心在于议会中的多数党或政党联盟组成执政联盟,领导并组阁。 在议会中拥有多数议员席位的政党或者其联盟伙伴将享有组阁的权力。执政党领袖担任总理一职,并直辖部阁。总理和内阁部长组成内阁,领导国家。 这种体制和英国非常相似。
另外,首相(总理)由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这个规定也来自于英国。 最后,关于财政预算案和政府议案必须经过女王批准才能生效的规定也让加拿大的政治有着浓厚的英伦色彩。 当然,除了政治体制外,加拿大在很多其他领域都受到了英国深刻而广泛的影响。
比如说英语和法语并列为官方语言;教育体制借鉴英国模式;安大略省的汽车保险业和金融业,曼尼托巴省的农业,育空地区的林业和矿产业,乃至石油业的监管均受到不列颠统治者的直接监管甚至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