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签证要什么材料?
申请香港签证证件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回答有关提问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除外)。
二、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三、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对于在本地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签证的,可通过内部网络核实的,可不提交)。
四、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逗留类签注
香港就业、培训人员及其家属首次申请逗留签注,还须交验以下材料申请:
1、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填写好的《外游申请书》。
2、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进入许可》原件,原件收存。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仍有效的多次出境香港“进入许可”换注相同类型“逗留签注”者,应提交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
3、在香港就业人员,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雇用延期许可》(原件收存)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劳务安排进入许可清单》等材料及复印件。
4、到香港培训人员的,还须交验主管部门的证明。
香港就(学)、培训人员亲属,还须交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香港就业、就(学)、培训人员的配偶和子女,还须提交申请人的就业、就(学)、培训签注或者多次香港“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香港就业、就(学)、培训人员再次申请逗留签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最近一次香港“进入许可”或者逗留签注的原件及复印件。
2、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受养人申请书》并交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五、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六、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