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签证的条件是什么?
中国公民出国或到港、澳地区旅游签证需履行的手续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如下几种:
l 团体旅游签证。由旅游公司统一组织出境旅游,实行批量申请,签发团体签证。
l 个人旅游签证。由旅游公司组织安排旅游,旅游成行后,由旅游公司批量代为办理个人旅游签证的,也应由旅游公司统一代为办理,不能自行提出申请。
l 探亲签证。需提交境外邀请信和担保函及邀请人的身份和经济担保证明文件;本人所在单位的介绍信;“身份证”、“户口簿”;“家庭构成”、“婚姻状况证明”和“出境卡”。
l 定居签证。
需提交经外交部批准的通知,并提交批准通知书的复印件;“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复印件;申请人近期照片;“身份证”及复印件。外籍华人和出境定居者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同出境。需提交申请人的“申请报告”;本人所在单位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在境外无直系亲属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或关系证明;“家庭构成”、“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出境卡。
l 商务签证。
l 劳务、就业探亲签证。需要提交与用工单位签订的雇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或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已办理工作许可的通知书;派遣劳务公司出具的担保或者经济担保证明书;“护照”、“相片”及复印件;“户口簿”、“身份证”、“家庭构成”、“婚姻状况证明”及复印件;“出境审批表”(外经委、外管处(局)加注意见盖章);“定居批准通知书”副本。
l 记者签证。
需提交“记者证”、“采访公函”、“采访计划”、邀请方的“邀请函”、“户口簿”及复印件、“家属照片”、“家属简历”。
l 医疗签证。
l 留学签证。
需交“录取通知书”、“学历”、“成绩单”、“学历和考试成绩证明”、“自费留学的经济担保证明”(或者“免经济担保证明”)和“健康检查证明”。
l 定居的外籍华人带聘雇的中国籍家政仆人。
需提交“雇主”(定居国外的外籍华人、华侨)定居地的“居留证”或“身份证”及复印件;雇主的“邀请函”;家政仆人的“申请报告”;家政仆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出国同意书;家政仆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简介;家政仆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出境卡”;家政仆人的“相片”;家政仆人所在单位的“家庭构成”、“婚姻状况证明”;家政仆人的健康检查和“X光”检查证明;家政仆人的“自费留学的经济担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