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桥签证怎么获得?
过桥签证指的是在一个人移民申请得到批可之前,其原有的签证没有失效,或者新签证未发之前,临时发给申请人或申请人所携的人,允许其暂时在澳逗留的签证。过桥签证一般由移民局授权澳方有关出入境部门对签证申请进行进一步调查,等待批核,或者因申请被拒而提出上诉期间暂时发给的。过桥签证不发给海外申请的人,也不发给在押或被审讯的犯罪嫌疑人,或正在澳审理的案件中的被告人。如果申请过桥签证遭到拒绝,则不能上诉。
获得“过桥签证”的一般条件必须是:原签证未失效或新签证未批下,但是不能持原来签证在澳滞留,必须离境;或者临时居留权暂时丧失又等待判决,等待原签证或延长居留期申请批可之前,或等待申请移民批准之前,可申请过桥签证。
过桥签证的批准时间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最长的也不得超过30天。如果申请人所携的人与申请人在澳有共同经济来源,可以申请“家庭居留”的过桥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