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程序怎么走?
外国人在中国居留,必须办理居留证件。外国人在中国居留,主要有外国人旅游、商务、留学、就业及家庭团聚等。不同的情况,办理居留证的手续也不同。
外国人入境后,申请短期(停留时间不超过15天)停留,可只填写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表。申请长期居留,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填写外国人居留证件申请表,提供短期的有效的入境证件,提交居留事由说明,健康状况,无违法犯罪记录,相片,以及有规范译名的证明等。申请居留的,在居住地申办,但是,在居住地没有固定单位或亲属,或不具备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口岸申办。
有关申请人是港澳台人员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外国人申请在中国的居留证,由公安机关入境管理部门,根据在我国签证、居留证件办理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应在30日之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当按规定发给居留证件。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
居留期限按照不同事由,确定不同的期限如下:
①探亲、访友、继承或办理私人均产其他私事:3个月以下;
②居留雇员的随带家属、从事私有企业、贸易活动:最长不超过一年,并可限期延长;延期次数每年不超过两次;
③任职于中国政府委托的单位:1年以上,并向公安机关,定期办理延期手续;
④持职业(工作)签证者,入境后经批准可换成工作(Z)签证;
⑤留学生:F字签证的留学生,首次来中国,只能在中国境内申请一次入境有效学习类居留许可;其他签证种类者入境后,应当在国内换领学习类居留许可;
⑥记者:从事新闻采访、专题报道、采访报道等:最长不超过一年,并可限期延长。延期次数每年不超过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