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绿卡和美国公民一样吗?
在美国有过移民申请的申请人都会收到移民局发送的一份PDF文件,上面显示申请案的审批结果以及最终是否批准的决定。如果批准,还会显示申请案编号、申请人的国籍、出生日期等信息; 如果被拒,PDF文件中也会具体列出拒签的理由。 然而,在2015年7月6日之前,移民局给申请者发送的驳回信(Denial Notice)并没有注明“Inadmissible”或“Deportable”等字眼,只是简单地说“您的申请被拒绝”。
在2015年之前,移民局没有明确的法律权利直接给申请人下定义说“您是安全的”或者“您是被拒的”。换句话说,在之前的申请案中,移民局是没有权利明确告知申请人其移民状态的。 那么,在2015年7月以前拿到的非确定性批文,即I-797回执单上的状态显示为“Adjustment of Status (AOS) Pending”的申请人该怎么办呢? 根据美国的法律,这些申请人在收到移民局发出的I-797A时,即可视为已获得绿卡,成为合法永久居民,享有与绿卡持有人同等的待遇。
不过,这类申请人要等到IIUS(调整身份)批准后,才能拿到护照,正式成为永久居民。根据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官网公布的统计数据,平均而言,I-797A的申请人在等待了4年之后,最终能获得绿卡。也就是说,4年以后您才拿到绿卡也不足为奇! 但大家也不要小看这4年的时间,因为这4年您可是拿美国身份来处理的,要交社保,报税等等,和当地人的待遇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