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出差能带什么药品?
感谢邀请! 首先,作为在制药行业工作多年的小编,可以很明确的告诉您:只要是合法合规的药品,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均是可以带的。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药品必须是个人使用的合理剂量;
2、药品必须是包装完好的;
3、药品的数量不能超过个人的携带量(以处方药为例,每个处方药的服用量是固定剂量,不能带超过服药量的药品)。
如果您的药品是在美国等少数国家购买的,则还应留意所购药品是否在我国准许进口。虽然我国对进口药品实行备案管理,但部分药品仍然可能被禁止入境。
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公布的《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及《限制进出境物品表》,以下药品或药物成分属于禁止或限制进境物品:
1、麻醉药品及其代用品:可卡因、吗啡、哌替啶(度冷丁)、阿米妥钠、苯巴比妥、氯胺酮等;
2、精神药品及其代用品:地西泮、安定、利眠宁、氯丙嗪、盐酸苯海索、硫酸沙丁胺醇等;
3、生物制剂:人用狂犬疫苗、破伤风类毒素、白喉抗毒素、乙肝高效价免疫球蛋白、甲型肝炎抗体测定试剂盒等;
4、血液制品:人血白蛋白、纤维蛋白原、凝血酶等;
5、其他:避孕药品和用具、胎儿血细胞采集器械、多肽类激素(如促卵泡素、促黄体生成素等)。
下列药品虽然不在《禁止进出境物品表》中,但是海关依然有可能拒绝入境:
1、未经检疫的动植物及其繁殖材料和食用盐;
2、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包括种子、种苗等;
3、来自疫区并有感染可能的动物药品;
4、具有免疫抑制作用的药品(包括可能使人体产生抗体而降低人体对外界病原菌防御能力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