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工人业余时间干什么?

段娜维段娜维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先引用一段我在德企工作期间的领导的话,这段话真实地反映了德国工人的现状及为什么德国没有所谓“劳工阶层”或“中产阶级”的概念 我们在生产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放松对员工在非工作时间上的限制,比如假期内只要不违反交通规则,你开车不带任何警告标示(因为工厂车辆都在高速上行驶)和任何安全设备(因为我们有专门的EHS部门负责监管)、假期内随便你去哪里游玩都不属于加班的范畴;

我们几乎不会传唤员工去办公室处理任何与工作相关的事务,所有的文件资料都放到了网络上,你只需要在假期内回到办公室就能得到你需要的一切信息和支持,如果假期内遇到紧急情况,你可以随时回拨我们的电话进行应急处理。 在非工作日或者假期内,只要你不是以厂方的名义参与活动并且不违反当地法律,我们完全信任你不一定非要待在屋里才行——这应该算是“自由时间”吧 至于在德国到底有多少“自由时间”,我只能说比中国多很多。

1890年,德国颁布了《失业保险法》,要求所有雇工超过3人的企业都必须参加社会福利保险制度。雇主必须按时、足额地为每个雇员缴纳相应的保费,由政府统一管理和使用这笔资金。雇员失业期间,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包括领取失业补助和相关的就业辅导等。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德政府又先后通过了多项法令,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水平并建立了配套的薪酬和福利体系。如今,德国法定最低工资已经达到每小时12欧元之多[注:相当于76人民币元/小时](2014年1月1日起生效的新标准)。

在劳资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公司有义务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给予员工带薪年休假。例如,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获每年5天的带薪年假并在以后的工作年中逐日累计;满五年的员工则可享受每年10日的年假并在以后的工作中逐年累积。 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享受了全部的年假而又在未来想要回溯使用剩余的年假的话,公司也必须予以满足。 举个例子,假如一个员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且当年年假已经用完,年后他想再用一年前的年假的话,那么他就可以直接休假而不需要任何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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