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生档案放哪?
1.留学归国人员档案处理须知 《留学人员档案工作暂行规定》(简称《规定》)已经由国务院颁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各类留学回国人员的档案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根据《规定》,留学回国人员人事档案原则上回到户籍所在地进行保管。对于确有实际困难的,可以委托人事代理机构或用人单位保管。 在国内读书时没有建立人事档案的留学生,其档案可以参照应届毕业生待遇处理;在国外学习期间已经建立档案的留学生,档案可以按在职人员办理转接手续。 对于无工作单位或个人无法自行办理档案转接的留学回国人员,有关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办法,解决其人事档案的接收和管理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明确提及,对于不符合留学人员申办就业落户条件并已返回原户口所在地的、未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的以及被注销户口且无人事关系的留学回国人员,其档案应回原毕业院校或当地教育局备案。
2.北京地区留学回国人员档案接收单位一览
目前,北京地区可接收留学回国人员档案的单位包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等。具体名单如下,有出国计划的同学可以提前准备起来了!
3.上海地区留学回国人员档案接收单位一览
同样作为留学生的聚集地,上海的高校及企业数量也是非常多的。所以选择在上海留学回国人员服务受理点办理手续的同学也需要提前弄清楚自己档案到底该放在哪里。 上海市教委公布了《关于出国留学人员档案管理的实施办法》,对出国学习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的档案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 《办法》指出,市教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全市留学人员和外国籍博士毕业生档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各区县教育局所属的人才(劳动)市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协助做好本区留学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按照规定,留学人员在回国后两年内直接或者通过工作单位向本市相关机构提出存档申请,经审核合格后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超过两年未按规定办理的,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确认后,办理补充存档手续。
4.广东省留学回国人员档案接收单位一览
跟北上广一样,广东也对留学回国人员的档案进行了明确管理。具体信息可以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找到。
以广州为例,根据《广州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外地户籍出国留学人员(含港澳台毕业生)和引进国外智力部门推荐的专业技术人才,其人事关系可由我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办理代理手续。 根据政策,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在创业地可直接办理就业创业证,无需再返回户籍原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