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合理加班如何定义?
我做过很多项目的PM,也当过别人的PM。 首先明确一点,在澳新职场,没有“加班工资”这回事——你说的“加班费”,在澳新法律体系里叫“Overtime”或者“Spare Time”,翻译成中国话就是“加班”。 所以从法律角度看,任何工作都必须“按时按量完成”——如果没有按时按量完成任务,那就必须“补回”,“补回”的方式可以是“加班加点”。 从这一角度来看,加班似乎是很合理的……毕竟是你自己没做好! 但是问题也就来了啊,员工既然已经答应多付出时间,那必然要付出金钱换得这份机会吧?
按照国内惯例,加班是需要付工资的,而在澳新,公司只需要支付1.5倍工资即可(周六日2倍)。而且请注意,这仅仅只是“额外”工资而已,并不是什么“加班工资”!所以从法律上来讲,只要不耽误员工周末休息,哪怕每周只加3个小时班,也是合法合理的~ 如果老板良心发现,愿意给你发“加班工资”,那也要看你加的是“正常”还是“突发”的班。
正常班和突发班的定义在HR和劳资双方之间有着截然不同的解释……而法官大人的解释才是最终裁决。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公司给得了合法合理的报酬,大多数员工不会跟钱过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