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法律jd回国认证是啥学历?
1. 首先,从题主的描述中可知,题主所获得的Juris Doctor(简称JD)是澳大利亚的法律博士,而不是美国的 Juris Doctor。两个“D”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代表的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学位。由于中澳两国并没有互免学分或学位互认的协议,因此无法直接比较这两个博士学位的价值。 但通常来说,国内会默认澳大利亚的法律硕士高于美国同名的法学硕士,这是因为
(1)澳洲的法学院大多采用英美的传统教育模式,因而学生所接受的训练更多关注理论法的分析;而美国的法学院则更偏重于实务方面的培养。由此,一般认为澳洲的JD比美国的JD更能适应司法考试的要求,也更容易在以后的职业生涯中获得青睐。当然,事无绝对,也有部分留学生反映说自己的美本+美研+美国司考经历比之同等条件的澳洲留学生反而不如对方顺利。
(2)除了培养方向上的区别之外,最重要的在于申请资格上JD对本科的背景要求相对较宽,只要是本科为法律相关专业即可提出申请,而Master of Law(简称ML)则至少需要申请人本科毕业学校为五院四系或者全国重点院校;个别州对于LLM有更高的要求,如纽约州需申请人在本科期间就持有NY Bar的申请资格。
(3)在课程设置上,绝大多数学校的JD都是三年制,一年三个学期。第一年主要是基础阶段的学科学习(大多数学院的第一年课程均为必修课),第二年分为major和minor,第三年则是以论文为主。而LLM则是两年制,半年一个大学期。课程设置方面,以实践技能的训练为主,偏向实用主义。
2. 至于题主关心的学历认证问题,由于我国承认国外学历的认证制度建立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因此对于国外的学历学位证书只认可其学术能力,而不考察其职业资质(如美国律师执照等)的认定。也就是说,只要所获学位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相当于法学硕士学位以上(包括法学硕士学位),那么该学位就是被认可的,且与是否通过我国统一的司法考试并无必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