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外事处不肯盖章怎么办?
学生在外学习期间出现意外,院校有责任进行协助和抢救工作。所以学校负有提供证明的责任。 一般来讲,学校在学生申请出国(境)学习时需审核以下文件材料: 1.填写完整的《出国留学申请表》; 2.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院系出具的加盖学院公章的成绩单原件(英语授课课程的成绩单须翻译成中文)及毕业证书复印件; 4.个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末页需本人签名; 5.国外学校的入学通知书、学费证明或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有些院校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或公证。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的申请材料清单会有差别,具体以各学校的要求为准。 但不论怎么调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保证资料的真实有效。如果因为造假被发现,不但会受处分,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如果已经出境,可以委托国内亲友携带材料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注销手续,并到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留学护照的“退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