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如何离婚?
在加拿大想离婚? 先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吧! 在加拿大,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协议,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Separation Agreement)。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需要起诉至法院,申请司法离婚。
1. 双方共同居住满一年
根据《婚姻法》(Family Law Act)规定,夫妻因婚姻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须证明双方共同居住满一年。 否则需要提交其他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存在,如结婚证书、配偶的身份证件、过往的信件或电邮、银行账号、汽车登记文件等,以证明双方有联系及存在亲密关系。
2. 没有未成年子女
若双方无未成年子女,任何一方都可以单方面提出离婚。只要有足够理由相信对方不愿继续维持婚姻,而且离婚后不会对另一方造成风险,法庭一般会准许离婚。 但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除非符合特殊情况,否则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无法单方申请撤销婚姻。需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提出离婚,才可能解除婚姻关系。
3. 不得过错
无论国内还是国外,通常情况下,过错是影响法定离婚情形的一个因素。 但是在加拿大,法律并不支持以“一方对另一方的不忠诚行为”为理由而提出的离婚申请。除非违反忠贞的义务导致双方关系彻底破裂,否则法院不会批准离婚。
4. 无正当理由不照顾家庭成员
根据加拿大《赡养父母法》(Support of Parents and Other Relationships),子女有义务给予父母经济支持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除了未成年子女外,如果一方不具备上述义务,且拒绝履行相应的责任,则另一方有权要求终止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