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p类型是什么样的?
P是PERMIT的缩写 P签证,英文全称为“Permit”。 P类为非移民签证,其申请对象包括持有效美国移民签证需要入境的美国公民, 或需赴美参加移民安置计划的外籍人士、受养子女,以及他们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等。
根据美国政府有关规定,所有进入美国的外国人都必须首先获得一个“非移民签证”(NON-IMMIGRANT VISA)才能成行.目前中国申请人可获得的非移民签证主要有:旅游观光、商务访问、学生、探亲访友等等几大类,每种签证又分为许多小种类.下面将主要介绍这几种类别和它们之间的区别。 1)B-1/2(BUSINESS VISITOR OR BUSINESS REUNION VISITOR)---商业访问者或商务人员。此类签主要是发给来美进行短期商务活动的人或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有效期一般为1年,最多为3年;停留期最长为10年;每次入境美国后都可以申请延期。
2)F-1 (STUDENT)(留学签证) F1签证是最常见的非移民签证中的一种,主要发放给前往美国高等院校学习的留学生,以学习和研究为主要目的。持有这种签证的学生在美国期间不得工作。这类签证的申请程序复杂,审批时间长,成功率不高且拒签理由经常令人莫名其妙。因此有意留学的人士应及早着手准备各项材料,以免耽误行程大事。
3)H-1, H-2(WORKER AND PRODUCTION ASSOCIATE WORKER),H-4 (SPOUSE OF H-1 or H-2 ALLOWANCE),I(INTERNSHIP)---工作签证, H系列工作签证是美国签发给外籍技术人员的非移民工作签证。按申请人的身份不同可分为两种: H-1A 和 H-1B.其中后者是H-1A 的延伸。它一般适用于在某个专业领域有特殊才能的外籍人士,如计算机专家、科学家、教授、律师等,其有效期一般为6 年,可多次延期但累计最长不超过7 年。而 H-1B 则主要适用于拥有学士或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它申请的批准率通常都比前者低很多。由于这两者的申请要求大同小异,所以本文只作概要的介绍。
4)J-1 (EXCHANGE VISITORS), J-2 (PARENTS, SPOUSES, AND UNDERAGE CHILDREN of exchange visitors)---交换访学者。这一签证类别是美国政府与中国政府间签订的一项协议,即两国允许各自国家的公民以交换方式到对方的国家学习、进修或从事研究等活动。这类签证的签发主体是国家,而不是移民局。只有被批准的申请人才有资格取得此签证,而且签证的持有人只能是在国家认可的机构担任导师的研究助理或者研究生,或是由国家认可机构的派遣才具有这样的条件才可以得到此项签证。
5)L-1(INTRA-COMPANY TRANSFERS ) L-1签证是由美国内部人事调整与对外关系部颁发的长期居留签证。它的颁发依据是1952年美国移民和国民法案第105条,目的在于促进美国境内企业吸纳外国跨国公司员工的流动性和提高生产力,同时防止非法劳工入境。这个签证的主要特点在于申请人必须是外国公司的外籍员工,且曾在该外国公司连续工作至少一年以上。如果申请者要在美国开办新公司将另当别论,因为在这种情况下L-1 A 将授予外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L-1 B将被用于该公司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L-1的申请手续相当简便,只要申请人在本国具有真实有效的任职证明书、任职一年以上的证明文件,以及一份来自美国雇主的聘任合同即可向相关领馆提出申请,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时间最好不选择在新年或暑假临近时,以避免造成签证积压现象。
6)Q-1, Q-2(AGREEMENT RESEARCH SCHOLAR and PARENTS, SPOUCES ,and UNDERAGE CHILDREN)---交流学者。此种签证与美国大使馆所签发的其他类型的签证有所不同,它不属于非移民签证也不属于移民签证,而是一种合作性质的临时签证。申请该类签证的人一般会被派往大学或其他研究机构充当教师或研究人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当地学术研究的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