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居民返程签证?
1、所谓“返程签证”,是外国人入境中国后,在中国境内城市间前往下一目的地的签证。比如A地到B地,而中国人可以自由在A-B之间穿梭不用办理签证,但外国人不可以这样没有签证就自由出入的(除非有B地和C地间的往返机票和签证),所以必须要在A地向海关申请获得去B地的签证方可出境,这种签注叫作返程签证. 2、“返程签证”与“过境签证”是不同的两个概念: (1)前者指由出境签证的颁发地区进入入境签证的颁发地区的签证;后者是指从入境地的所属国经第三国再返回原入境国的签证;(例由甲国去乙国再回甲国则需办过境签证,反之不需)也就是说前者是从A地到B地然后再返回到A的需要办理的签证叫做“返程签证”,而后者是指直接从A地到达C地并且再返回A地的签证叫做“过境签证”(注意不是返回出发城市的签证哦!)。
(2)一般来说,中国不发给外国旅客“返程签证”。如果外国人持有效入境签证进入我国后,因故不能前往原入境口岸或需要变更交通工具的,可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联程”、“分段”或“异地转乘”的“返程签证”;也可向拟前往的海关提出申请,凭有效的前往地签证或过境手续出关。如符合上述条件,一般可以给予签发。
3、目前中国的开放力度越来越大,中国公民的自由出行程度越来越高,因此关于返程签证的要求也越来越宽松。
4、例如现在北京、上海等地都有可以免签进入中国的落地签政策: 北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对出国人员办理行李物品通关规定》,出国旅游及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探亲、访友的人员,可凭护照、旅行证明以及订有座位或者座位的客票,办理落地签证手续 上海:凡在上海机场(港口)有指定出口的境外人员,可在这些口岸申办落地签证(含赴港澳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