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签证多次往返?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留学)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请在有效期内前往我国驻外使领馆申请赴日签证。 取得签证后,应尽快办理赴日手续。因故未能成行的,须迅速将签证交还我国驻外使领馆。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过期者及因故被注销者不得再次申请。 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受理机构和时间为: 1、由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管辖的中国大陆地区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的申请人请向下列指定的领事馆提出申请。
2、由日本国驻香港总领事馆管辖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地区的申请者请向下列指定的总领事馆或代办处提出申请;
3、由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管辖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请向下列指定的领事馆提出申请。 日本驻华大使馆 - 中国除上述省市以外的全部地区、台湾省以及境外地区的所有申请者(包括华侨及海外华裔) 请向日本驻华大使馆提出申请。但持中国护照者请向中国所属各地的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提出申请(详细情况请咨询各领馆)。
4、在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管辖的地区内居住的中国国籍者的配偶、子女和其他关系者。这些关系者的判定以日本出入境管理局的判定为准。 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不属于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的管辖地时,而其居住地属于该管区内,并满足该项条件之一者,可以在该地区内的领事馆或者代办处申请。 * 本表所列各馆所管辖的地域,是根据日本国及我馆所在地政府公布的地域标准而制定,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
5、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受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申请日期暂定为每年4月7日至6月20日和每年的9月1日至11月10日。其它时间不予受理。特殊情况除外。
6、为减少滞留中国期间的不便,建议持有有效签证者提前办妥赴日的登机手续。 日本驻沪领事馆网站上有很详细的介绍,楼主还是自己去看一下吧!